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吴伯成先生提议,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以送达、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在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钟付全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严爱民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管理层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伯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二)《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前及审议过程中,参与《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五)《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前及审议过程中,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已建立了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有效地防范各类经营风险的发生。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七)《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八)《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