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英才先生提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李大宏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魏兴坤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英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前及审议过程中,参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