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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浏览:0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01-20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31日上午在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2,12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0%,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柱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1,964,207.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96,420.71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196,420.71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次剩余未分配利润152,086,142.90元结转下一年度。

  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名: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逐个投票表决,选举赵国柱、李金有、张金虎、李宗文、石怀仁、贾洪文、毕阳、严复海、崔明等九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毕阳、严复海、崔明为独立董事(严复海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赵国柱: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李金有: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张金虎: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李宗文: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石怀仁: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贾洪文: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毕  阳: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严复海: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崔  明: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董事简历详见2010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经逐个投票表决,选举杨英才、李大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杨英才: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李大宏:同意票102,120,3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杨英才、李大宏与职工代表监事魏兴坤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杨英才、李大宏简历详见2010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职工代表监事魏兴坤简历附后)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甘肃同人行律师事务所 雷声、刘斗文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甘肃同人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魏兴坤,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甘肃省饮马实业公司机关经营科科员,机关人劳部科员,2002年6月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本公司饮马麦芽厂党总支副书记,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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