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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审计机构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变更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机构业务工作,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四、《公司总经理会议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五、《关于公司向中国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六、《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申请1亿元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七、《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召开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09-3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以上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